地区 | 咸宁市 |
机构名称 | 咸宁市直 |
招录机关 |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 |
机构层级 | 县(市、区)级 |
招录职位 | 法制管理岗 |
职位代码 | 14230202007001009 |
职位简介 | 参与起草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、政府规章草案,从事普法、合法性审查、法制审核和行政复议、应诉等工作。 |
招录数量 | 1 |
学历 | 本科及以上 |
学位 | 学士及以上 |
专业 | 法学类 |
是否接受双学位 | 是 |
招录对象 | 不限 |
年龄要求 | 18-35周岁 |
政治面貌 | 不限 |
性别要求 | 不限制 |
户籍要求 | 不限制 |
其他条件 | |
是否组织专业科目考试 | 否 |
面试前是否组织专业测试 | 否 |
是否党政紧缺人才职位 | 否 |
是否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(单位) | 否 |
考察比例 | 1:1 |
备注 | 咨询电话:0715-8898769,工作地点为通山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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